省纪委监察厅就落实“两个责任”莅校专题调研
会上,吴仁华书记代表学校党委,从对履行主体责任的认识、履行主体责任的表现、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四个方面,向检查组汇报了2013年以来学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总体情况,重点介绍了学校党委结合学校办学特点和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的一些特色做法与经验。校纪委柯瑞清书记代表学校纪委从三个方面汇报了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着重汇报了校纪委明确六个责任(协调责任、执纪责任、监管责任、查处责任、教育责任和担当责任),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情况。
最后,薛副厅长作了总结发言。他表示听了汇报后很受启发,认为学校党委、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思想到位、认识清晰、举措有效。薛副厅长对学校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思想要再提升,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开展专题学习;责任要再细化,进一步明晰各部门(单位)、二级学院的责任,具体落实到人;抓手要再拓展,按照尤权书记提出的“五抓五看”要求,拓展载体,抓好中心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王岐山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聚焦聚焦再聚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的纪律刚性约束”的讲话精神,抓好执纪监督问责,做到执纪无禁区、全覆盖,监督零容忍,问责不搞特殊。三是进一步强化严管厚爱意识,处理好法与纪的关系、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日常与关键时间节点的关系。
在交流过程中,与会的相关部门负责人都对学校落实“两个责任”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