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9年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闽工院纪〔2019〕1号
各二级单位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2019年春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及省纪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定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二级单位党委及主要负责人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执着,认真按照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的通知要求,切实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深抓实做、落细落实。
二、加强纪律教育,强化规矩意识。及时开展纪律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广大教职员工深入学习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党纪党规和相关规定,及省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精神的典型案例(见附件),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节日病”,严防“四风”问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从严要求自己,发挥“头雁效应”,自觉做转作风、树新风的表率。
三、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各二级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要突出重点,找准方向,紧盯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易发问题,侵害师生权益的微腐败和作风问题,及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名贵特产问题,针对特定群体进行早教育、早提醒,切实做好防范。发现有关问题线索时,及时报告。
四、坚守监督职责,坚决执纪问责。各二级单位中层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督促分管范围的教职员工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不触红线。二级单位党委纪检委员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责,配合所在单位党委开展监督检查,查找“四风”问题。“1+X”部门要加大专项监督力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盯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舆情和重要情况,及时核查处置;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者,严肃追责问责,通报曝光。
校纪委举报电话:059122863310;举报邮箱:jwb@fjut.edu.cn.
附件: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 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