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教育系统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闽教纪工委〔20191

 

驻各设区市教育局纪检组、莆田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纪检组,各高等学校纪委,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春节将至,“四风”问题往往易发多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监督,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净化节日风气,现将近期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起教育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秀屿区第二实验小学原校长唐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期间,唐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学生入学、工程款支付、职称评定等方面违规为他人给予关照,从中收受礼金、烟酒、购物卡等财物共计17552元。此外,唐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8月,秀屿区纪委监委给予唐健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厦门医学院高级实验师郭连军违规收受礼品、绕道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5月27至29日,郭连军在山东某大学医学院(济南)、无锡某大学医学院考察期间,违规绕道泰山和曲阜旅游,多领取出差补贴180元;违规接受吃请6次;违规收受土特产、金利来男式牛皮革包1个,共计1429元;2018年1月12日、13日,郭连军先后违规收受某公司苹果牌平板电脑1部(3188元)、联想笔记本电脑1台(约5000元)。2018年6月11日,厦门医学院党委给予郭连军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连江县第五中学副校长陈祖强总务处主任杨永、副主任林武顶风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问题。在该校教学综合楼和图书办公楼建设期间,陈祖强、杨永、林武利用负责、分管项目进度款拨付、项目现场监管等职便,于2016年中秋节、2017年春节、2017年中秋节、2018年春节期间,分别收受施工方送的礼品、购物卡。其中,陈祖强收受4瓶高档酒及2张超市购物卡;杨永收受4瓶高档酒及7张超市购物卡;林武收受4瓶高档酒及2张超市购物卡。连江县纪委给予杨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祖强、林武党内警告处分。

平潭县渔限学校校长杨建樟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2018年2月4日,杨建樟在平潭某超市购买了8800元购物卡,作为春节补贴发放给学校教职工,并用公款报销。2018年5月31日,杨建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违纪问题的一个共同特点,都是在党的十九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这充分说明个别党员干部政治麻木、思想麻痹、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充分说明“四风”问题积习甚深、顽固复杂。严肃查处上述案件,彰显了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绝不能置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纪,以身试纪。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抓教育引导,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两节”通知,以及近期中央纪委、省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把“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纪律要求传达到位,切实引起高度警醒。要抓风险防控,制定有力措施,盯住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关键环节,严防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财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在春节前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关口,对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既注意针对性、有效性,形成有力震慑,又注意方式方法,不影响正常工作、不增加工作负担。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对发生在春节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及时组织核查处置。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省纪委教育工委)将在春节前对厅属单位(学校)进行抽查。要认真落实《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18〕9号),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对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等问题,一经查实、从严惩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纪问责,对党的十九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不敬畏不知止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严格要求自己。要充分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要充分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简单用钱多钱少、事大事小来衡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性质与情节轻重。要充分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越往后执纪越严,不以“看戏”心态看通报,而是要从中汲取教训,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四风”、树新风,“头雁效应”带动本单位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中共福建省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9年1月9

 

© 福建理工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版权所有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新区学府南路69号 350118 电话:0591-2286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