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室及内设科室工作职责

 一、综合室职责:主要负责日常综合事务、问题线索受理、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1.负责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文件文稿、规章制度等。

2.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日常管理事务、对外联系交流、沟通协调、请示报告等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

3.负责组织协调党章党规党纪、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及警示教育工作;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新闻报道、网络信息等工作。

4.负责受理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

5.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对审查调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并做好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督促办理、统计分析及学校政治生态状况分析等工作。

6.负责案件审理工作,涉嫌职务犯罪的,协调办理移送司法机关事宜。受理对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提出办理意见。

7.负责落实各类党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的执行,以及被处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

8.负责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

9.负责对学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10.负责纪检监察内网的使用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综合科职责:主要负责日常综合事务、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

1.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文件、文稿和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做好文件、信息及其他材料的报送工作。

2.负责文件签收流转及相关工作催办,做好部门发文及各类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3.负责学习、教育和会议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工作。

4.负责印章的使用管理、资产管理等日常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二级单位党委纪检委员的联络、培训工作。

6.协调组织开展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

7.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宣传报道和部门网站建设与维护。

8.负责纪检监察内网的使用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内部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案件审理科职责:主要负责问题线索受理、数据统计分析、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工作。

1.负责对信访件和问题线索的受理、登记、集中管理工作。

2.负责数据统计分析、信息报送及政治生态状况分析工作。

3.负责案件审理工作,涉嫌职务犯罪的,协调办理移送司法机关事宜。受理对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提出办理意见。

4.负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和教育回访工作,做好不服从处分决定申诉的受理和处置工作。

5.负责案后总结、通报和案发单位的整改督促工作。

6.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对审查调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

7.负责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8.协助开展干部任前廉政测试、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审核、任前谈话等工作。

9.负责信访件和案件卷宗资料的归档工作。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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