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室及内设科室工作职责

一、纪检监察室职责:主要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日常监督检查、问题线索的处置及问责等工作。

1.负责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负责强化政治监督,开展党风政风监督、纪律监督等日常监督,推动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3.负责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提出处置意见。

4.负责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规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需追究纪律或法律责任的,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5.负责对学校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上级组织和学校党委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本校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提出处理建议。

7.完成上级交办有关事项。

二、审查调查科职责:主要负责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及谈话室的管理等工作。

1.负责线索处置工作,做好信访举报类问题线索及巡视巡察、司法等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工作。

2.负责谈话函询工作,做好谈话函询方案、工作预案、处置意见以及程序报批手续等工作。

3.负责初步核实工作,做好工作方案、安全预案、处置意见以及审批手续等工作。

4.负责审查调查工作,做好审查调查方案、安全预案、处置意见、移送审理以及审批手续等工作。

5.负责谈话室的管理工作,做好谈话室的硬件与软件维护、录像材料管理以及启用谈话室审批手续等工作。

6.负责申诉件的核查工作。

7.做好与地方纪委监委、司法机关的审查调查联动对接工作。

8.负责起草审查调查相关文稿及制度规定。

9.做好问题线索归档及卷宗材料的移交工作。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督检查科职责:主要负责政治监督、专项监督、日常监督以及巡视巡察整改的督查等工作。

1.负责政治监督工作,做好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2.负责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工作,做好学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督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

3.协助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做好同级党委的监督工作。

4.负责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

5.负责做好纪律检查建议或纪检监察建议。

6.负责起草监督检查相关文稿及制度规定。

7.做好党内监督情况的专题报告及信息报道。

8.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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