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召开2023年第二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1211日,学校召开2023年第二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个巡察组及巡察办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仁华主持。

 会议听取了巡察办关于第四轮校内巡察总体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校党委巡察一组、巡察二组巡察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党委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情况报告,以及两个学院的“一把手”情况报告;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巡察工作安排和《福建理工大学党委第五轮巡察工作方案》。

 吴仁华书记对巡察办和两个巡察组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做好下一阶段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被巡察党组织要聚焦职责使命,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真正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政治责任,党委书记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二要进一步完善整改监督协作机制。巡察办做好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和汇总分析,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要结合职责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盯住“关键少数”,抓住主要矛盾,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促进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三要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本轮巡察发现的有关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普遍使用效益不佳、耗材管理体制机制不顺、学校下发的部分文件未得到有效落实等3个共性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推动问题整改,实现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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